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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题范围
省卫健委组织2020年及以后立项、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需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结题的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
二、结题要求
(一)提交结题申请的项目须达到以下要求:
1.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的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
2.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3.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结题报告。
(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结题:
1.研究过程或结果违背科研诚信和医学伦理规范的;
2.完成任务不到85%的;
3.提供的资料、数据不真实的;
4.擅自变更《任务书》考核目标、研究内容的;
5.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6.项目延期一年仍未完成任务,事先未得到审批的;
7.经费使用中存在严重问题的。
三、结题材料
(一)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1);
(二)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2,包括项目延期、成员变更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提供;如有人员变更,一般不超过3人/次,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前3位人员不允许变动);
(三)研究工作报告(概述项目实施过程、取得的主要成果、创新点及不足等);
(四)研究技术报告(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研究背景、研究方法、结果与分析、主要结论/讨论、参考文献、附录等);
(五)实验动物合格证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提供);
(六)研究成果,包括: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授权专利、新药证书等(复印件);
(七)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八)医学伦理证明或知情同意书等其他辅证材料。
四、结题程序
(一)提交结题材料
1.2020年立项项目进行线下结题。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结题材料(2份,左侧装订,胶装)、结题证书(附件3,6份,普装)及形式自查表(附件4,1份,一页打印,项目负责人签字),报送科研部(院本部5号楼221室)。注意:所有签字盖章页保持在一页上。
2.2021年(含)之后立项项目进行线上结题(具体操作流程见山东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管理系统首页http://124.133.43.204:81/)。项目负责人对照形式自查表逐一检查结题材料后,上传结题材料PDF版文件(自查表无需再提交)。结题证书仍提交纸质版(附件3,6份,普装)。
《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邮箱wyfykyk_ky@163.com 。
(二)结题审核
省卫健委组织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审核。符合结题要求的,予以结题,并进行公布。不符合结题要求的,退回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
(三)延期结题
确需延期结题的项目,申请人提出申请,说明延期原因及时间,经科研处审核后报省卫健委审批,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五、结题时间
省卫健委集中受理结题时间调整为一年两次,本次为2025年度第一批次,逾期不再受理。
六、加强科研诚信建设
(一)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的《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诚信承诺,如期完成合同书规定的各项任务。
(二)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科研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和科研诚信教育,严格落实科研诚信管理主体责任,在项目结题过程中对科研诚信、医学伦理、履约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
(三)主管部门要对结题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结题质量。
科研部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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