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ICP备14007536号-1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2428号(院本部)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4948号(胜利街院区)
地址:潍坊市潍城区福源街518号(浮烟山院区)
各科室、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二十大精神,落实山东省科协科技工作者服务相关要求,促进我省优秀青年医学科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山东省医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现将本年度山东省医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被托举人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托举对象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科研潜质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现为山东省医学会专科会员。
二、申报时间
截止到2023年6月28日,系统填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部邮箱wyfykyk@163.com。
三、托举类别及要求
(一)临床科研
名额及资助金额:本年度共托举20人,10万/人。
资助范围:专业领域为骨科学、风湿免疫学、神经病学、肿瘤学、血液学。
具体要求: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为三级医院(含参三管理)在职人员,具有博士学位、卫生系列中级以上职称,具备从事临床研究所需的基本能力和条件。
(二)新技术学习及应用
名额及资助金额:本年度共托举50人,2万元/人。
资助范围:学习国内或省内先进、县区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首次开展并通过伦理审查的新技术,填补本区域医疗机构同类技术空白。
具体要求: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县区级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10年以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国际交流
名额及资助金额:本年度共托举20人,3-5万/人,具体额度根据申请国家、时长确定。
资助范围:有明确的学习目标,申请交流内容须为本学科前沿理论或技术。
具体要求: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 后出生),原则上为三级医院(含参三管理)在职人员、具有博士学位,具备良好的外语基础,能进行有效的专业交流。
四、申报程序
(一)登录山东省医学会官网(http://www.shdma.com/),点击“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报专栏,填报相关材料。
(二)请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科技奖项应附获奖或立项证书扫描件。
2.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不需提供样书。
3.论文提供论文首页,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引用情况等,提交论文数不超过(含)5篇。
4.专利应提供专利证书扫描件。
5.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
6.成果须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以后)获得,不超过五项。
(三)申请人请根据《山东省医学会2023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系统申报说明》(附件2)如实填写相关材料,导出打印申请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无需寄送纸质版材料。
五、遴选程序
(一)初审。统一报送至科研部,科研部联合医务部、组织人事部、事业发展部进行初审推荐,由省医学会相关专科分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进入终审人员名单。
(二)终审。由省医学会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对专科分会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本年度拟被托举人员名单。
(三)公示。在省医学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被托举人员名单。
六、注意事项
省医学会将于2023年6月8日16:00- 17:00召开2023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报线上说明会(参会方式及入群方式见附件3),对系统填报等相关问题进行说明,请申报人员积极参会。
附件下载:1.山东省医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pdf
2.山东省医学会2023年度“青年人才托举”系统申报说明.pdf
3.“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线上说明会(腾讯会议二维码及申报类型工作群二维码).pdf
科研部
2023年6月1日
上一篇:关于做好山东省学校卫生协会2022年度科研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