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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各部门:
根据《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3〕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4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截止到2023年8月25日上午11点。
二、申报方式
(一)国家级项目
申报国家级新项目,项目负责人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s://cmegsb.cma.org.cn/national_project/login.jsp,申报者请联系科研部获取账号密码)进行网上填报后,打印并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1份(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
(二)省级项目
申报省级新项目(含卫生管理研究专业继续教育项目),根据附件1提前准备好填报内容Word电子版在申报期间工作日到科研部登录“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可复制粘贴)。
三、有关要求
(一)2024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应紧紧围绕卫生人才培养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 以提高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技能、职业素质为目的。 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负责人须在所申办项目学科领 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并曾担任过省级继续医学教 育项目的负责人,具体申办要求详见附件2。
(二)鼓励申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症救治、院感控制、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传染病防控、卫生应急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项目。
(三)申报的国家级项目,经省学科组专家初评后,符合国家级项目要求的,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统一 推荐上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批。推荐后未被批准的项目纳入省级项目。省级项目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定和公布。
(四)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效期均为2年(须连续举办且及时备案)。凡系学术会议类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国家级项目学分最高不超过10学分,省级项目最高不超过5学 分。建议举办天数最多2天。
(五)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动优质继续医学教育资源发挥更大作用,在继续保留项目原有备案条件基础上,对于及时填报举办前报备信息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连续备案2次。
(六)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的相关内容完全一致(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打印材料按规定要求加盖 单位公章后逐级报送),如二者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的为准。
(七)项目负责人申报的国家级、省级项目(含卫生管理研究专业继续教育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附件下载:1.省级继教项目申报表.doc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及相关表格填写说明.pdf
科研部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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