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ICP备14007536号-1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2428号(院本部)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4948号(胜利街院区)
地址:潍坊市潍城区福源街518号(浮烟山院区)
各科室、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根据《关于实施山东省医疗能力“攀登计划”的意见》(鲁卫医字[2019]4号)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临床精品特色专科申报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临床精品特色专科申报评价,在全省遂选40个左右技术特色鲜明、诊疗效果显著、辐射能力较强、行业评价较高的重点临床专业亚专科,通过重点培育、重点指导、重点推介,在全省打造一批服务能力较强、社会影响力较大的省级精品特色专科群,逐步建立起层次分明、专业齐全、布局合理、符合实际的省级临床专科体系,为全省群众就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临床诊疗服务。
二、申报要求
(一) 申报名额
医院限报1个。
(二) 申报条件
1.临床精品特色专科申报医院应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
2.申报专科为独立建制的临床亚专科。
3.申报专科技术特色鲜明,临床疗效确切,专业辐射能力较强,具有较好的社会美誉度,绩效评价居于同类医院相关专科前列,诊疗能力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4.申报专科具有较强的医疗技术学习、吸收和创新能力,推广应用临床适宜技术能力效果明显。
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工作程序
(一)院内评审
2023年10月18日上午11点前将《山东省临床精品特色专科评审申报书》(附件2)、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部邮箱wyfyky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推荐申报
获得院内推荐后报送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时间及材料要求另行通知。
(三)形式审查
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遂选评审程序。
(四)遂选评审
1.评审程序。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通过查阅材料、现场 (线上) 答辩的形式,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提出推荐意见。必要时专家组可提出进行现场核查。
2.评审内容。专家评价内容在满足部分基础指标要求的同时,重点向特色医疗技术开展情况、疑难病种诊治能力、外地患者就诊情况、专科辐射创新能力、人才队伍建设等重点指标倾斜。
3.数据来源。评价过程将参考申报材料和省卫生健康委日常管理过程中采集的病案首页、公立医院绩效考核、DRG 考核等相关数据
(五)公布公示
省卫生健康委对专家委员会评审意见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予以公布。
联系人:单婷婷
联系电话:0536-3081125
电子邮箱:wyfykyk@163.com
附件下载:1.精品特色专科申报条件.doc
科研部
2023年10月11日
上一篇:关于征集2024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对拟转化科技成果情况的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