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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医学科技创新能力,根据《潍坊市医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开展2024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1日-3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一) 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根据自身从事专业,均可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参与其他研究项目不超过2项;承担潍坊市卫健委科研项目尚未结题超过2项的,不得申报。
(三)在市级及以上有关科研、主管单位已经立项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
(四)限项40项。项目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1.有厅局级及以下在研的或项目延期结题记录的不可申报;
2.有项目曾经终止/中止记录的不可申报;
3.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者在惩戒期内不可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院内初评。申报人需于3月21日16点前将申请书( 附件3)、汇总表( 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部邮箱wyfykyk_ky@163.com,逾期不候。待医院初评推荐后予以公示。
(二)获取账户。初评公示后被推荐项目负责人将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报送科研部,医院汇总后上报潍坊市卫健委统一建账户。用户名为申报人员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初次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说明:注册的申报人员即为项目负责人,否则在后期导出申报书时,会出现申报人与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情况。
(三) 网络申报。项目负责人登陆潍坊医教综合平台( http: //kyxm.cloudcns.com)进行网上申报,在线填写《潍坊市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申请书( 上下册)》。填写完成后,自动生成电子版。
(四) 纸质材料报送。被推荐项目负责人打印《潍坊市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申请书 ( 上下册 )》纸质版(须与系统内保持一致),A4纸正反面打印,上下册分开装订,一式一份。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一) 各地各单位要本着标准从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要求进行形式审查,严把项目初审质量关。涉及科学伦理问题的研究,应提供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应提供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
伦理办理流程详见网址http://www.wyfy.cn/contents/145/11266.html
(二) 立项后需要提供学科带头人或项目负责人(院内可支配经费≥5000元)同意匹配经费的同意书(附件2),未出具经费配套承诺书的,所申报项目视为无效。
(三) 项目负责人与项目参加人非同一单位的,项目参加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报项目须经各申报单位分别审核盖章。
(四) 申报材料以线上填报为准,申报资料不完整或线上与纸质材料不一致的,视为无效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3081125
电子邮箱:wyfykyk_ky@163.com
附件:1.2023年度潍坊市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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