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4-30 浏览次数:1158

各科室、各部门:

为提升全省医药卫生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管理办法》(鲁卫科教字〔2023〕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包括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列入厅级项计划,执行期限一般为2年。本次申报不包含中医药项目和干细胞临床研究项目。

重点项目主要支持研究基础好、创新实力强的科研领军人才及团队,开展高质量科学研究。

面上项目主要支持具有一定科研基础和发展潜力的科研人员,开展较为深入的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科学研究。

青年项目主要支持青年科研人员独立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研人才快速成长。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是我省医药卫生行业正式人员。

  2.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基础,且具有完成课题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项目申请人需在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我院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SCI或北大核心或科技核心论文至少1篇(同一篇文章仅限一人申报此项目使用)。

  3.申请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重点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5月1日后出生),面上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5月1日后出生);申请青年项目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6年5月1日后出生)

4.有厅局级及以下在研项目的不可申报。

5.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者在惩戒期内不可申报。

6.2019年1月1日后入院的全日制博士不得申报。

7.已获得过省卫健委项目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

8.已获潍坊市卫健委、潍坊市科技局等限额项目推荐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及合理的研究方案;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合理可行;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在规定的研究周期内可取得预期成果;预期成果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有推广应用价值;项目知识产权归属明确,研究经费预算合理。

(二)严格遵守科研诚信和医学伦理有关规定,严禁各种造假、抄袭、剽窃和其他违反科学研究行为准则与规范的科研失信行为。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项目,有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立项后在“国家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平台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http://114.255.48.20)进行登记备案;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有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证明;涉及实验动物的项目,有符合要求的医学实验动物及其设施;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研究项目,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管理。

  (三)申报手续不完备、申报材料不完整、申报书填写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受理。

  (四)本次申报采用限额申报方式,医院限额15项(青年、面上、重点项目原则上各5项,根据申报实际情况确定),学校编制请参照学校申报要求从学校申报(于学校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将相关材料电子版以“学校-科室-姓名-2024省医药”命名发送科研部邮箱wyfykyk_ky@163.com,纸质版报送院本部5号楼221)。

  四、申报程序

  (一)院内/校内初评。请申请人将申请书(附件3/4)及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暂于5月9日上午11点前以“科室-姓名-2024省医药”命名发送至科研部邮箱wyfykyk_ky@163.com。待院内/校内初评推荐后予以公示。

  (二)纸质材料报送。初评公示后被推荐项目负责人A4纸打印项目申报书报送科研部(院本部5号楼221)。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网络填报。初评公示后被推荐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http://sdkyxm.wsglw.net/)”下载操作系统手册并进行网络申报。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密码”请联系科研部获取。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娜

  联系电话:3081125


    附件:附件1 申报指南.pdf

        附件2 学科分类及代码.pdf

        附件3: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申请书(上册).doc

        附件4: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申请书(下册).doc

        附件5_2024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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