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陪护管理制度
2024-01-12 浏览次数:79

探视、陪护管理制度

 

1.疫情期间严禁探视。非疫情时期,情况允许时,探视病员要按规定时间入院每次不超过2。探视时间:上午 10:00-13:00;下午 16:00-19:00。症监护病员传染病按相关要求探视。

2.病情需要留陪人时,由医师下达医嘱,固定1人陪护。如遇特殊情况,遵医嘱酌情增加陪护人员。

3.陪护人员须遵守本院各项陪管理制度听从医务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及其各种医疗文件,不得擅自入医务人员办公区域。积极配合医务人员进行各项医疗护理,陪护在院时不要谈论有碍患者健康和治疗的事宜

4.不准在病区内吸烟、酗酒、高声喧哗;保持病区整洁、安静不准以任何形式宣传或搞迷信动。

5.凡探陪护损坏、丢失院物品,应负责额赔偿。

6.医生查房期间除危重患者陪护外,其余陪护应离开病区。

7.陪护人员不得私自将患者带离至院外。

8.陪护人员如违犯院规或影响医院治安,经说服教育无效者,停止其陪护,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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