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2022-09-14 浏览次数:258

各科室、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卫中医药科教字〔20223号)要求,经研究,确定开展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中医药重点学科申报条件遵照《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第三章申报与认定”中第九至十一条内容,中医药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遵照《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第三章申报与认定”中第九条内容,我院限额中医药重点学科3个、中医药重点实验室1个。

二、申报程序

(一)单位将做好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推荐审核工作。已纳入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局共建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以及省教育厅支持的重点学科、“双一流”学科等不得重复申报。

学科、实验室名称(含主要建设内容)不能与已批建的省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或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重复,不支持重复申报、重复建设,单位将按照科研诚信要求严格审核把关。

(二)中医药重点学科申报请认真填写《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学科申报书》、汇总表(附件24),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三)中医药重点实验室申报请认真填写《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申报书》、汇总表(附件35),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四)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及支撑材料经所在单位专家评议组审核,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统一报送。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报送时间

921日下午5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方式(二选一)

1.电子报送

各学科将学科、实验室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35)电子版、申报书(附件24)电子版及电子签名后的电子版、支撑材料(一个PDF)电子版发送至教研部邮箱wyfykyk@163.com,教研部统一打印。

2.电子+纸质报送

各学科将学科、实验室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35)电子版、申报书(附件24)电子版及纸质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五份、支撑材料电子版(一个PDF)及纸质材料(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材料报送至教研部(虞河校区临床技能中心407),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邮箱wyfykyk@163.com。

四、认定程序

(一)材料审核。省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专业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上报材料符合要求且真实可靠。

(二)专家审评。省卫生健康委聘请有关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科和实验室进行综合论证和评审,必要时组织申报单位答辩并进行实地考察。

(三)公布结果。省卫生健康委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和实地考察结果,择优确定。对拟认定的省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名单,经公示后发文予以认定。

四、其他事项

(一)各学科、实验室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业务建设和发展规划,择优确定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推荐对象。

(二)上报的材料要求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支撑材料信息完备(年份等重要信息不得缺失)、不得掺杂无效材料(有效期之外或与学科、实验室无关的材料),支撑材料须按《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学科申报书》、《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内容对应的顺序编制目录。

(三)对于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单位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申报资格。

附件下载:1.山东省中医药学科建设规划指导目录(暂行).doc

2.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学科申报书.doc

3.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学科推荐申报汇总表.doc

4.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申报书.doc

5.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推荐申报汇总表.doc

 

教研部

 202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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