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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医药重点专科管理,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经委办公会研究,市卫生健康委将开展市级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根据国家和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布局,全面梳理总结历年来我市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工作,对现有市级第一至七批重点中医专科(专病)一并进行综合考评,其中市级第七批重点中医专科建设期满三年,验收与此次评审工作同步进行,遴选确定市级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通过此次评审,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将统一命名,未参加或未通过评审的,取消重点专科(专病)称号。入选市级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将作为推荐省级以上中医药重点专科的主要依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各县市区(开发区)各单位在既往各类市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近几年新发展的综合实力过硬的专科中择优推荐报送,国家级中医药重点专科、省级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县域中医药龙头专科不参加此次评审。
(二)申报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登记有相对应的诊疗科目,申报专业详见附件1。
(三)申报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在医疗质量、评审、巡查、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中成绩优良。
(四)申报单位有专科建设规划和具体措施;具有较好的基础设施条件;运行机制良好,管理科学规范,服务质量优良;重视行业作风建设,医德医风良好。专科中医药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优势病种特色明显,在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在专科发展中能起到带动作用。
(五)申报单位专科人才梯队专业、年龄、职称及学历结构合理,具备素质较高的后备人才队伍和良好的人才培养政策。
(六)申报单位严格依法执业,专科近两年无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无安全生产事故,无院感事件发生。
三、推荐原则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卫健局(办)及有关医疗机构,要按照疗效为本、突出特色;统筹规划、区域平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推荐,着重在既往市级第一至七批重点中医专科(专病)中推荐,个别近几年新发展的综合实力过硬的专科也可择优推荐报送。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科室按照《潍坊市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验收评分表》(附件2)进行自评,如实填写《潍坊市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申报书中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支撑材料需按照评分表(附件2)中项目顺序排序并编号。各单位要对申报书的内容及相关支撑材料原件认真核查,并由申报科室主要负责人在每份材料复印件上签字认可。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
电子版:评分表(附件2)、申请表(附件3)、《潍坊市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申报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教研部邮箱wyfykyk@163.com。
评分表(附件2)、申请表(附件3)和支撑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教研部(虞河校区临床技能中心407)。
以上材料务必于2022年10月8日上午11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三)在各科室申报、单位初审的基础上,市卫健委将按照要求对所有提交材料进行初筛及现场评估,符合条件的专科将进入评审程序。
五、其他要求
各县市区(开发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市级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申报评审工作,认真填报申报资料,并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申报资格。市卫健委将于10月-11月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教研部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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