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
2023-03-13 浏览次数:2595

各科室、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医学科技创新能力,根据《潍坊市医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开展2023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315-4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一) 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根据自身从事专业,均可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参与其他研究项目不超过2承担潍坊市卫健委科研项目尚未结题超过2项的,不得申报。

延期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在市级及以上有关科研、主管单位已经立项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

(四)本项目不限项,申报本项目不得申报其他限额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获取账户。因系统升级,有意申报且无法注册的项目负责人请于2023年3月17日上午11点前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通过微信/钉钉留言至单婷婷/张志英,医院汇总后上报潍坊市卫健委统一建账户。用户名为申报人员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初次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说明:注册的申报人员即为项目负责人,否则在后期导出申报书时,会出现申报人与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情况。

(二)网络申报。项目负责人登陆潍坊医教综合平台(http: //kyxm.cloudcns.com) 进行网上申报,在线填写《潍坊市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申请书 (上下册 )》(可参照附件3)。填写完成后,自动生成电子版

(三) 所需材料。《潍坊市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申请书 (上下册 )正反面打印,上下册分开装订,一式一份。

2023年度潍坊市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1)电子版发至教研部邮箱

四、相关要求

() 各地各单位要本着标准从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要求进行形式审查,严把项目初审质量关。涉及科学伦理问题的研究,应提供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应提供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

伦理办理流程详见网址http://www.wyfy.cn/contents/145/11266.html

() 立项后需要提供学科带头人或项目负责人(院内可支配经费≥5000元)同意匹配经费的同意书(附件2),未出具经费配套承诺书的,所申报项目视为无效

() 项目负责人与项目参加人非同一单位的,项目参加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报项目须经各申报单位分别审核盖章。

() 申报材料以线上填报为准,申报资料不完整或线上与纸质材料不一致的,视为无效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081125

电子邮箱:wyfykyk@163.com

办公地址:虞河校区临床技能中心407

附件下载:

1.2023年度潍坊市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2.科研项目经费配套承诺书.doc

3.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研立项申请表.docx


教研部

   202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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