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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档案文化建设,促进档案学术研究,为文化山东建设服务,根据《山东省档案学会档案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办法》,省档案学会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全省档案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范围
凡属省档案学会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在2022年1月起至2023年12月期间完成的档案学术成果,包括正式发表、出版的档案学术论文、档案学著作等,可申报本项目评选。非我会会员需加入我会后方可参加项目评选。
档案学优秀成果需经出版社出版或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有国内统一刊号)上发表的;或在省级及以上学会等召开的学术研讨会、年会、专题研讨会上交流的论文。
凡已获得国家档案局、中国档案学会和省部级机关或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其他学术单位(如省社科联、省科协)奖励的学术研究成果,均不列入本次评奖范围。
二、评选原则
2022-2023年度全省档案学优秀成果评选原则如下: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坚持质量和效用并重;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实事求是,全面考虑,客观评价。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申报截止到6月21日。申报个人填写《2022-2023年度山东省档案学优秀成果申报表》(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送至教研部,电子版发送至教研部邮箱。
(二)数量。各项成果自愿申报,个人会员或团体会员申报仅限两项。多人合作的成果只填前5名;集体成果以单位名义申报;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项目由主持单位组织其他单位联合上报,并由承担单位分别盖章,否则不予受理。
(三)受理与初审。省档案学会秘书处负责受理申报评选成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评审。省档案学会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拟获奖成果进行评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定获奖成果。
(五)公示与公布。凡拟获奖的优秀成果,将在“山东档案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在“山东档案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六)奖励。
1.本次评选活动设立一、二、三等奖。省档案学会对获奖者进行奖励,颁发《2022-2023年度山东省档案学优秀成果获奖证书》。
2.多人合作的获奖成果,分别给前5名颁发证书;集体获奖项目只发给单位获奖证书。
3.获奖成果将在“山东档案信息网”上公布。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081125
电子邮箱:wyfykyk@163.com
地址:虞河校区临床技能中心407
附件下载:
2.山东省档案学会2022—2023年度全省档案学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docx
教研部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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