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华护理学会2023年度科研课题资助工作的通知
2023-07-19 浏览次数:347

各科室、各部门:

为推动护理学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发现和培养更多的护理科技人才,根据《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附件1),现组织开展中华护理学会2023年度科研课题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中华护理学会会员。

2.申请期间以护理临床或护理管理或护理教学工作为主要岗位工作职责。

3.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职称和学位条件均不符合上述要求者,须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并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护理科技人员推荐。

4.申请人具有承担一定的申请课题研究领域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基础。

5.申请青年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年龄限制在40周岁()以下198311()以后出生的青年护理科技工作者。

6.课题原则上应符合《中华护理学会2023年度科研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得申报:

1.有厅局级及以下未结题的;  

2.有曾经终止/中止/撤项项目记录、延期多年未结题的;  

3.本项目获得院内推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其他限额项目

二、 项目申报

(一)推荐名额

医院一般项目1项,青年项目1项。

(二)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院内评审

填写《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申请书》(附件3)汇总表(附件4)于20238411点前(命名格式:姓名+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申报)发送至科研部邮箱wyfykyk@163.com

2.山东省护理学会评审

修改完善后的推荐材料电子版及纸质材料1份于202381411点前报送科研部。

推荐材料:

(1)申请书(附件3,含相关支撑材料、伦理审查表)

(2)汇总表(附件4

(3)《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形式审查明细表》(本人签字,附件5)

说明:任何申请课题不管研究对象和研究类型如何,均须提交伦理审查。伦理审查的题目要与申报书的题目一致。未提交伦理批件的或伦理批件与申报书题目不一致的,将不能通过形式审核,申请书不进入专家评审阶段伦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wyfy.cn/contents/145/11266.html

三、立项评审

1.中华护理学会对推荐单位推荐的相关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布立项科研课题。课题经费拨付至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

2.课题负责人自主开展科研活动,经费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要求。

四、资助额度

每项科研课题资助额度为1.5-2.5万元。

五、完成时限

科研课题完成时限为2年。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6-3081125

电子邮箱:wyfykyk@163.com

办公地址:院本部5号楼221

附件下载: 1.2021年修订 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pdf

2.中华护理学会2023年度科研课题申报指南.pdf

3.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申请书(样表).doc

4.汇总表.xls

5.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形式审查明细表.docx

 

科研部

2023718


我要分享:

上一篇:潍坊市产前诊断与出生缺陷防控重点实验室
下一篇: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