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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2428号(院本部)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4948号(胜利街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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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各部门:
根据《潍坊市医疗卫生重点学(专)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全市大力推进医院现代化2023 年工作要点》要求,决定开展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市级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培育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基础条件。推荐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市级医药卫生 重点学科须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附件1)要求,并按规范名称进行申报。
(二)限制条件。 已获得省级、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或医 药卫生重点学科的,不再进行推荐;处于市级医疗卫生重点学(专)科(2022-2024 年度)建设周期内的,不得重复推荐。
(三)申报数量。医院限报2个。
二、推荐程序
(一)院内评审
申报专科、学科填写申报书(附件2)、汇总表(附件3)于2023年8月9日上午11点前(命名格式:科室+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学科申报材料)发送至科研部邮箱wyfykyk@163.com。
(二)单位推荐
拟推荐申报专科、学科须如实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申报书中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并胶订成册,一式三份,各专科、学科要对申报书的内 容及相关支撑材料原件认真核查,并由申报科室主要负责人在材料复印件上签字认可。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并报送科研部。
三、工作要求
(一)各专科、学科要高度重视临床重点专科、 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建设工作, 以项目申报和建设为契机,紧紧围绕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有关要求,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技术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市级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培育项 目作为 2022-2024 年度市级医疗卫生重点学(专)科的储备项目,市级医疗卫生重点学(专)科经年度评估后,被淘汰的重点学(专)科从储备项目中择优补齐。
(三)各专科、学科要严格审核把关专科、学科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并指定专人负责申报 资料报送。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全市通报。
联系电话:3081125
电子邮箱:wyfykyk@163.com
办公地址:院本部5号楼221室
附件下载:1.关于印发潍坊市医疗卫生重点学(专)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科研部
2023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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