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23-10-31 浏览次数:1192

各科室、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继教委”)《关于公布2023年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的通知》(鲁继医 教委发〔2023〕4号)要求,定于11月份进行2023年度全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与对象

考试科目为鲁继医教委发〔2023〕4号文件公布的7门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其中必修课2门,选修课5门。

(一)必修课

《医学科研诚信与医学研究伦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防控(诊疗)方案》 (试行第十版)作为必修课程,考试对象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考试合格者将授予 I 类学分7分。

(二)选修课

1.《山东省病例书写与管理基本规范》2020版

2.《老年医学(第3版)》2020版

3.《医务人员职业素质修养与执业法律知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2021版

5.《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母婴安全五项制度

以上选修课程的考试对象按照鲁继医教委发〔2023〕4号文件规定执行,考试合格者将授予I类学分5分。

每人报考公共课程(含必修、选修课程)不得超过2门。

二 、命题范围与题型

本次考试使用全省统一发放的公共课程教材,全省统一命题,考试题型为A型选择题(单项最优答案选择题)。

三 、考试安排

参加网上考试的卫生技术人员于2023年11月11日-12月12日登陆“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中心”网站“业务工作”的“继续医学教育”板块,选择相应考试端口进行考试,逾期不予安排考试。

四、其他事项

1、2023年华医网山东继教卡国家级项目有效期:2023-02-01至2024-01-31;根据有关规定,项目学习观看视频不能快进,学习时间较长,请合理安排时间学习。

2、本卡可申请国家I类项目两门共10分+2门山东省公共课程,公共课程考试11月11日至12月12日进行。

3、任期考核规定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获得的学分算2024年度。

    联系人:李家秋,0536-3081125

 

科研部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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