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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各部门:
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总结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典型经验与优秀成果,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省学校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成效,开创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新局面。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注意此奖项目前未列入《社会科技奖励目录》的奖项名单),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评选内容
(一)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模式的创新理论、实践举措、管理体制、技术专利等的成果。
(二)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领域的人物事迹、改革经验、事件案例等。
(三)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包括网络课程及线上教学的探索与实践、理论文章与课例分析等。
(四)区域开展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的经验总结和模式探索。
(五)围绕青少年近视防控与视觉健康管理、口腔疾病综合防治、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传染病预防与健康行为养成、生长发育与卫生保健等关键领域形成的健康促进、健康科普优秀实践经验、典型案例等。
二、成果要求
(一)成果形式不限,凡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经验总结类、咨政建言报告类、调查报告类、研究报告类、学术论文类、应急预案类、教材专著类等成果均可参评,字数一般不少于3500字。
(二)参评成果一般包括题目、作者姓名(论文限2人,其它限6人)、工作单位、摘要(论文)、关键词(论文)、正文和参考文献。题目为2号标宋;作者姓名、工作单位为5号宋体;摘要和关键词为5号楷体;正文为4号宋体,单倍行距;参考文献为5号楷体;文末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三)成果形成时间: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
(四)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属参评范围:文学作品;新闻报道;领导讲话;工作计划与总结;年鉴、辑集的人物传略或无应用价值的简单剪辑转抄资料书;尚未结项的课题研究成果;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研究成果;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属国家秘密的研究成果;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奖励的研究成果。
三、成果报送
(一)报送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27日上午11:00。
(二)材料报送:请各单位做好成果推荐工作,所有参评成果文本原件一式三份交到科研部(5号楼221室),材料电子版以及汇总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wyfykyk@163.com,邮件命名“作者姓名+2023卫生与健康成果评选”。成果文本一经报送不再退还,请自留底稿。
(三)成果数量不限,择优评选,反对学术不端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参评资格,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且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优秀成果的评选分一、二、三等奖,对本次组织工作卓有成效的机构和学校颁发优秀组织奖,对实践性强的优秀成果将推荐立项,向社会公开,全省分享,为做好新时期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提供借鉴,同时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四)评审工作由协会秘书处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审委员会将依据科学、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参评成果进行评审,严格评审程序,确保评审质量。并在协会2023年度学术年会期间公布评审结果、颁发获奖证书。
联系人:李家秋,0536-3081125
科研部
2023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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